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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天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研究院)前身为天津市食品研究所,始建于1964年,2000年8月由事业转为企业、2005年12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18年10月改为国有独资企业,2023年4月成立天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食品研究院隶属于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科技型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元,坐落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企业总部基地。
食品研究院以食品研发与科技服务、科技期刊出版为主营业务。主要开展食品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工作,为企业提供申报科技项目、专利、研发新产品、改进工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服务;旗下《食品研究与开发》期刊,1980年创刊,是由天津食品集团主管,天津食品研究院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食品专业科技期刊,在全国食品类科技期刊中名列前茅。
食品研究院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员工队伍,78%的员工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职称达35%;95%的员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达57%。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
财务人员1-2名。
二、
任职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
二)
大学本科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类相关专业。
(三)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具备会计上岗证或初级职称,具备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四)年龄不超过35岁(含),条件优秀可放宽至40周岁,身体健康。
(五)中共党员优先,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资格和专业素养,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
三、
岗位职责
(一)出纳岗
1.负责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的收支、保管及记账、结账工作。
2.负责发票和收据的购买、使用、保管,发票抵扣验证、税务申报工作及汇算清缴工作, 协助领导进行税务筹划。
3.负责审核各类票据费用报销工作、网上银行结算提交,非银行类凭证编制工作。
4.负责员工工资的核对及发放工作。
5.负责空白支票、空白票据的保管及作废支票、发票的整理,发票章和财务专用章的管理。
6.做好企业财务资料工作,负责会计凭证、总账和明细账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的打印、装订成册。
7.负责固定资产模块、出纳模块的结账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会计岗
1.负责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
2.负责记账凭证的录入及账务处理。
3.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4.负责往来账目的核对。
5.负责发票抵扣验证、税务申报工作及汇算清缴工作。
6.负责管理库存现金盘点、固定资产的盘点、银行对账单对账、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工作。
7.负责总账模块、固定资产模块、出纳模块的结账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薪酬待遇
1.执行本公司薪酬制度。
2.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录用程序
1.发布信息-报名-面试-笔试-资格审核-确定人选-录用通知-体检-正式录用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2日
3.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发送至
spyjyzp@126.com
。
联系电话:022-59525627(工作日8:30-16:00)
联系人:吕老师。
4.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公司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接听电话或查收邮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我们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天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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